在西藏國旅或西藏旅行社工作人員的講解下,游客們可以從中大概了解西藏的從古到今婚姻習(xí)俗的發(fā)展和變化。
在古代,漢族一般都實(shí)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古代的一夫一妻和我們今天的一夫一妻不同,古代的一夫一妻是指一個丈夫只有一個妻子,并允許有其他的侍妾或者夫人,今天的一夫一妻指的是一個丈夫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沒有別的女人。

藏族歷史上的婚姻形式與古代漢族不同,他們有三種不同的婚姻形式,分別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在古代漢族,只要你具備一定的經(jīng)濟(jì)能力能夠維持家庭的生活你就能合法擁有除妻子以外的侍妾,藏族則不同,在藏族一夫多妻只能出現(xiàn)在上層階級,并且大多是以姊妹為妻,在婚禮過程中只娶其中的一個人,但是姊妹和同一個丈夫一起生活,她們之間不分尊卑,能夠在生活中和睦相處。
在1949年之前,在藏族的平民階層,一妻多夫是最典型的婚姻形式。在藏族家庭里,男子一般都是在外奔走或者是入寺為僧,如果一家里有幾個兄弟,則只給長子舉行婚禮,兩個人成婚后女子可輪流在幾個兄弟之間,兄弟之間不會因此起沖突,也不會因此相互仇視。
在1949年之后,藏族的婚姻形式才逐漸一一夫一妻取代了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但在婚姻形式的轉(zhuǎn)變過程中仍然維持了許多習(xí)俗。比如,婦女在家中操持家務(wù)和主持家業(yè)的地位不變;長女留家,其他的兄弟姐妹或出家或做家庭尼姑。